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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水市博物馆关于开展“守护历史记忆,传承文化瑰宝”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活动的公告
时间:2025-04-09 来源:文物保管部 张淑霞 访问量:124
 

  为切实发挥博物馆提供文物公益性鉴定的社会服务功能,进一步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水平,普及文物知识,提高社会公众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和收藏鉴赏水平,根据甘肃省文物局《甘肃省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,天水市博物馆将于2025年5月15日举办“守护历史记忆,传承文化瑰宝”公益性鉴定咨询服务活动。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
  一、报名、鉴定咨询时间及专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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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鉴定咨询地点

天水民俗博物馆南宅子会议室

三、鉴定咨询范围

(一)来源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第五十条规定:

1.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;

2.从文物商店购买;

3.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;

4.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;

5.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。

(二)以下藏品不予提供鉴定咨询服务:

1.涉嫌盗掘、盗窃、走私或依法应当上交国家的出土、出水文物;

2.法律规定严格禁止交易、流通的文物和保护动植物及其制品;

3.涉嫌损害国家利益或者有可能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;

4.超出鉴定咨询服务范围的;

5.其他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情形的。

四、鉴定咨询方式 

现场实物鉴定。预约人数不超过20人,从预约开始之日起约满为止,每人每次原则上不超过3件藏品,不接受非实物类鉴定。

五、文物鉴定咨询门类

瓷器、玉器、书画、杂项、家具、漆器、玻璃器等

六、鉴定服务流程

1.申请人可提前拨打电话0938—8226020进行预约,预约成功后,将拟鉴定咨询的藏品照片(JPG格式,3MB以上)发至工作电子邮箱543403964@qq.com。

2.申请人根据约定时间携带藏品到达咨询地点,并凭借预约时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鉴定服务活动。

3.鉴定咨询服务单位向申请人提供《甘肃省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》《天水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》(见附件),申请人同意并签名后,鉴定咨询服务单位按规定提供鉴定咨询服务。

七、注意事项

(一)申请人须遵守现场秩序,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,有序进入鉴定场所,每次仅进入1人;

(二)鉴定咨询服务仅对文物的真伪、时代、价值等信息进行鉴定阐释,不对其市场价格进行估价;

(三)鉴定咨询服务采取目鉴的形式,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,我单位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做出答复;

(四)鉴定咨询服务过程中的文物藏品的包装、运输、安全等全程由申请人自行负责,鉴定专家仅在有鉴定需要时接触文物藏品;

(五)鉴定专家现场鉴定时,仅提供口头意见(包括名称、时代、价值等信息),不评估价格,不出具文书,鉴定结果不具备法律效力;

(六)鉴定过程中禁止申请人拍照、录音、录像,如有发现,应立即删除,并取消鉴定资格;

(七)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公益性,不收费,亦不进行展览、交易等其他无关活动。


附件:

附件1 甘肃省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.docx

附件2 天水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.docx

附件3 天水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公益性鉴定专家成员简介.docx

 

 

天水市博物馆

2025年4月9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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